永續金融研究中心
中心主任:侯介澤教授
校內分機:(03) 890-3142
Email:[email protected]
Homepage:http://faculty.ndhu.edu.tw/~tonycthou/
研究室:管C437室
主要研究領域:
綠色金融重要措施及成效
ESG基金與投資
交通科技產業政策與發展
碳中和、碳權交易
中心主任:侯介澤教授
校內分機:(03) 890-3142
Email:[email protected]
Homepage:http://faculty.ndhu.edu.tw/~tonycthou/
研究室:管C437室
主要研究領域:
綠色金融重要措施及成效
ESG基金與投資
交通科技產業政策與發展
碳中和、碳權交易
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永續金融研究中心設置辦法
109年10月21日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東華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財務金融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研究企業環境與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及永續金融等相關議題,依據大學法第六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七條,爰設立永續金融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主要工作項目為研究企業社會責任與治理及永續金融領域之相關議題。
第三條 本中心組織架構如下:
1. 設中心主任一人,由本系系主任自本系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遴聘兼任,任期三年,得連任之。
2. 得設諮詢委員若干人,由中心主任自校外學術、民間團體、政府各界相關人士延聘之。
第四條 中心主任每學期需在系務會議報告中心現況、目標、未來計劃等。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提院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109年10月21日 109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東華大學(以下簡稱本校)財務金融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研究企業環境與社會責任、公司治理及永續金融等相關議題,依據大學法第六條及本校組織規程第七條,爰設立永續金融研究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第二條 本中心主要工作項目為研究企業社會責任與治理及永續金融領域之相關議題。
第三條 本中心組織架構如下:
1. 設中心主任一人,由本系系主任自本系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之教師遴聘兼任,任期三年,得連任之。
2. 得設諮詢委員若干人,由中心主任自校外學術、民間團體、政府各界相關人士延聘之。
第四條 中心主任每學期需在系務會議報告中心現況、目標、未來計劃等。
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提院務會議核備後實施,修訂時亦同。